中文名:平均學分績點
英文名:(Grade Point Average,即GPA)
GPA的組成:
馬來西亞的大學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專業(yè)教學計劃規(guī)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最低要求學分數(shù),每學期必須如此,如果達不到,會得到成績警告。通常一門學科的GPA的滿分是四分。通常期中占比百分之三十,小組作業(yè)占比百分之二十,期末占比百分之五十。
CGPA 累計平均績點
中文名:累計平均績點CGPA
英文名:(Cumulative Grade Point Average)
CGPA是所有學期的加權(quán)平均分,是指多個或者全部學期的平均成績。馬來西亞的平均分CGPA滿分是4分制。畢業(yè)以后申請研究生的時候,有些學校是會看你的CGPA的成績。馬來西亞本地大學尤其是私立大學,大多數(shù)學士課程都是遵循英國的榮譽學士制度,意即只要學生順利畢業(yè)就會被授予榮譽學位,但是會依成績分為一等學位、二等一級學位、二等二級學位和三等學位。

兩者的區(qū)別有哪些:
一.性質(zhì)不同
1.CGPA:Cumulative GPA(cGPA) , 即累計平均績點,是累計績點總和除以累計應(yīng)獲學分總和的結(jié)果。
2.GPA:GPA的英文全稱是Grade Point Average,意思就是平均績點,UIC課程的GPA滿分為4分。在 UIC,GPA3.0~3.49為學霸級,GPA3.5~3.69為大學霸級(比例約為4.7%) ,GPA3.7以上為學神級(比例約為1.6%)。
二.作用不同
1.CGPA:浸會學位證,就是以大學四年的cGPA為依據(jù),進行榮譽劃分。
2.GPA:績點是課程學習質(zhì)的體現(xiàn),它充分反映了學生掌握課程知識的程度,而不涵蓋績點的學分制是不完整的。因此,許多高校引入績點制來進一步完善學分制,使課程學分與績點相結(jié)合,成為課程學分績點,通過計算平均學分績點來區(qū)分學生的學習質(zhì)量。
GPA一般是每個學期結(jié)束時,各個學科獲得的字母等級評分或百分比評分,一般為0–4,或9分制的0–9。也被稱為總體GPA或一般GPA,因為計算成績時會考慮所有科目。